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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公开部分)和“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公开部分)和“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0日,修改意见请于9月10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联系方式:sfs_swyyc@most.cn
        
附件:1.“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部分)(征求意见稿)
      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2018年8月27日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公开部分)(征求意见稿)


       本专项重点针对人与动植物等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外来生物入侵、实验室生物安全,以及人类遗传资源和特殊生物资源流失等国家生物安全关键领域,开展科技攻关,推动我国生物安全科技支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按照全链条部署和一体化实施的原则,本专项设置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研发、典型应用示范等三项任务。结合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以及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立项情况,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旨在加强生物安全“卡脖子”技术产品研发,部署5个研究方向,国拨经费总概算数约为0.95亿元,具体指南如下。


1.基础研究


1.1 病媒生物反向病原学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威胁,改变传统的出现疫情后再确认病原体、寻找传染源、明确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的被动防控策略,从潜在病媒生物着手,发现未知和新的病原微生物,研究其传染性和致病性,以及其媒介生物的传播效能,同时开展时空流行风险评估和早期预警研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卫。

       考核指标:从至少50种、30万份样本的各类潜在病媒生物中,发现5种以上世界上首次发现的新病原体、15种以上国内首次发现的新病原体、至少20种新宿主和媒介;完成至少10000例高危人群的特定新病原体的感染调查,确定至少3种新病原体的致病性和传染性;建立病媒生物反向病原学监测示范基地2个以上,以及至少3种新传染病的时空传播风险预测模型。


2.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研发


2.1生物危害现场快速感知应对便携箱组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生物危害现场应急处置这一生物安全防御重大需求,研制新一代的生物危害现场快速感知应对便携箱组,高效遂行多样化复杂环境条件下生物威胁侦察预警、样本采集、快速检测、免疫接种、洗消处置、数据信息传输,具有模块化、制式化、信息化等特征。

       考核指标:基于无线数据传输、激光诱导荧光光谱分析、湿壁气旋、上转发光、微流控、三代高通量测序等关键技术,形成生物气溶胶侦察箱、流行病学侦察作业箱、微生物采样箱、空气微生物采样箱、媒介生物采样箱、生物样品转运箱、快速免疫检测箱、快速核酸检测箱、免疫接种箱、生物消杀箱等至少10大类20多种作业箱样机,外箱采用轻质材质且为拉杆箱结构,单个作业箱重量最大不超过25公斤,可机动搭载或人员携行,收拢和展开简便;完成不少于4种细菌或病毒的性能验证,至少应用于1次国家级生物安全保障任务。


2.2重大外来入侵生物甄别及防控关键技术产品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直接威胁我国民众健康、农业生产、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等已传入和潜在重大外来入侵生物,开展基于多组学、生物传感、模型验算、智能分析、生态调控等的重大外来入侵生物甄别及防控研究,提升“防控并举、联防联控、阻止入侵、狙击扩散、降低危害”能力。

       考核指标:建立完善重大入侵生物传入和扩散风险分析预判和即时预警的动态可视化智能分析技术平台和用户终端网络,基于《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完成300种以上重要入侵生物的入侵风险定量评估;研发重大入侵生物实时监测、检测溯源、灭除根除、狙击拦截、调控修复等5种以上新技术、新产品;完成5种以上重大入侵生物的跨境/区域(包括我国生物入侵重点发生区域、重点生态脆弱或红线区域)综合治理的应用示范研究,制订不少于2项国家标准报批稿、不少于2项行业标准报批稿


3.典型应用示范


3.1生物安全样本库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重要病原体及其媒介生物和宿主动物,以及人类遗传资源等主要类别的生物安全样本,开展检定技术标准、信息数据标准、管理体系标准研究,形成生物安全样品库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

       考核指标:建立生物安全样本的检定、保藏、信息数据存储,以及样本库认可管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形成生物安全样品库相关标准体系;制订不少于2项国家标准报批稿、不少于2项行业标准报批稿。


申报要求


       1.针对指南支持的研究方向,要求相关单位跨部门、跨学科进行优势整合,以项目的形式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项目应根据考核指标提出细化、明确、可考核的预期目标。

       2.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个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

       3.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承担单位不超过10个,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且每个项目至少有1个课题由35岁(含)以下青年科学家担任课题负责人。项目参加人员不超过50人,其中,主要学术骨干不超过20人。

       4.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关要求,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5.企业牵头申报产品、设备研制的课题,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专项旨在抢抓健康领域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契机,以早期诊断、精确诊断、微创治疗、精准治疗为方向,以多模态分子成像、大型放疗设备等十个重大战略性产品为重点,系统加强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引领性前沿技术,协同推进检测技术提升、标准体系建设、应用解决方案、示范应用评价研究等工作,加快推进我国医疗器械领域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整合,促进我国数字诊疗装备整体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本专项按照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设置了前沿和共性技术创新、重大装备研发、应用解决方案研究、应用示范和评价研究4项任务,2016年已启动项目70个,2017年已启动项目71个,2018年预计启动项目29个


       结合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以及2016年、2017年和2018立项情况,2019年专项项目申请指南旨在以医学影像、放疗治疗、医用机器人等十个重大战略性产品中的核心部件、集成电路元器件和原材料关键技术攻关为重点,突破一批核心部件/集成电路/元器件/原材料产品研发,完善我国医疗器械领域供应链、产业链与创新链。


2019年启动第四批任务:


       任务1——关键核心部件攻关,包括集成电路、元器件、原材料等问题攻关;

       任务2——前沿与共性技术创新,包括新型医用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创新、新型电刺激疾病调控前沿技术创新、无创精准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创新和医学软件系统性能测试共性技术研发;

       任务3——重点产品研发,包括受制于人的产品和发展不足的创新产品研发;

       任务4——应用解决方案研究,包括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新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任务5——应用示范,包括国家和区域创新诊疗装备产品示范应用,同时根据前期部署情况,对未部署完成的方向补充部署。实施周期为2019—2021年,国拨经费总概算数约为2.77亿元,具体指南如下。


1、关键核心部件/集成电路/元器件/原材料问题攻关


1.1 PET核心部件/元器件研发

1.1.1 PET探测器专用集成电路研发

       研究内容:该项目包括CMOS硅光倍增管(SiPM)、全数字化专业集成电路(ASIC)等关键核心部件国产化研发。

       考核指标:所研发部件具备中等规模量产水平并完成配套的生产等设施建设;形成符合CE、FCC、Rohs等认证标准的数字PET探测器产品,具备信号处理算法、校正方法在线升级等功能,在全数字PET专用集成电路和SiPM等关键器件均采用国产产品的前提下,同时达到符合时间分辨率优于300ps、能量分辨率优于15%@511keV、最大计数率优于3.0Mcps的性能指标要求;提供相关部件的可靠性设计和失效模型设计文件及相关第三方测试报告;提供整机应用报告,成像空间分辨率/内禀空间分辨率<1.1的临床PET整机产品;申请/获得不少于10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核心部件专业制造企业或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2 DR/CT探测器专用集成电路研发


1.2.1 DR/CT探测器专用集成电路研发

       研究内容:该项目包括闪烁晶体、光电二极管阵列、模拟前端(AFE)、高性能快速模数转换(ADC)、CT信号处理专用集成电路(ASIC)等核心部件国产化研发。

       考核指标:(1)设计DR平板探测器专用信号处理芯片,通道数不低于128通道,集成多路积分器和高速ADC,AD采样精度不低于16 bit,采样速率不低于20 MSPS,总噪声不超过1000e;(2)设计CT探测器专用PD芯片,可用于32排及以上螺旋CT,实现模块化设计,等像素可拼接,像素矩阵32×16,量子效率不低于70%,光响应大于0.31A/W@500nm;(3)设计CT探测器专用信号处理芯片,通道数不低于128通道,集成多路积分器和高精度ADC,AD采样精度不低于24bit,动态范围不低于100dB,数据采样率不低于15KSPS,不带PD噪声不超过900e,带PD噪声不超过2500e。提供所研发产品的可靠性设计和失效模型设计文件及相关第三方测试报告;提供三种以上型号整机应用报告和整机性能;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核心部件专业制造企业或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2.2 CT核心部件高速滑环研发


       研究内容:研究高速滑环及其数据传输系统。

       考核指标:主要指标转速4转/s,数据传输速度10Gbps。平均故障间期大于10年。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核心部件专业制造企业或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3 MRI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研发


1.3.1 无液氦低温超导磁体研发

       研究内容:该项目研发包括无液氦低温超导磁体和大规模低温超导阵列线圈等新型磁共振成像磁体和线圈关键技术及其产品。

       考核指标:主磁场大于1.5T, 50cm球形区域内的非均匀性≤2.5ppm VRMS;磁体室温孔径≥83cm;磁体长度≤140cm。发明专利不少于4个。发明专利不少于4个。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核心部件专业制造企业或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3.2 新型MRI梯度匀场系统研发


       研发内容:该项目包括研究和开发3阶匀场的梯度线圈和具有匀场功能的梯度功放等新型MRI梯度匀场系统等产品。

       考核指标:系统病人孔径≥70cm,梯度开关速率≥200T/m/S,梯度场≥60mT/m,梯度场FOV≥500mm×500mm×40mm,FOV内非线性度≤6%;,梯度线圈采用主动屏蔽技术,线圈外径≤970mm;应用于至少一款MRI整机产品获得CFDA(或CE、FDA)证书。发明专利不少于4个。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核心部件专业制造企业或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3.3 新型MRI高温超导技术应用与产品开发


       研发内容:该项目包括研究和开发高温超导技术在射频和梯度线圈中的应用研究,开发高温超导磁体、射频线圈的产品。

       考核指标:系统病人孔径≥70cm,梯度开关速率≥200T/m/S,梯度场≥60mT/m,梯度场FOV≥500mm×500mm×40mm,FOV内非线性度≤6%;线圈外径≤970mm;梯度功放效率提升50%以上。射频阵列线圈8通道由于快速成像,品质因子好于普通铜质线圈的5倍。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核心部件专业制造企业或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4 超声成像系统核心部件/元器件研发


1.4.1超声成像专用集成电路研发

       研究内容:该项目包括电容换能器(CMUT)、模拟前端(AFE)、模数转换器(ADC)、超声专用信号处理电路(ASIC)等核心关键部件研发。

       考核指标:模拟前端的接收信号带宽:0至125MHz,增益可变(模拟/数字控制),增益范围0至80dB,输入参考噪声≤10nV/√H;模数转换器的分辨率≥14bit,转换速度≥150MS/s,通道数≥16;超声专用信号处理电路能够实现模拟前端控制、增益控制、激励控制、开关控制、数字波束形成、数据处理、数据传送;激发通道数≥256,高压激励模块能够产生适用于CMUT阵列的相控高压激励信号,相控发射延时精度≥2ns;接收模块处理回波信号,通道数≥256。CMUT-IC系统,CMUT芯片与电路芯片通过先进封装技术互联;IC芯片中集成高压激励、激励电源收发开关(RX/TX)、模拟前端(AFE);模数转换由ADC专用芯片实现。提供所研发产品的可靠性设计和失效模型设计文件及相关第三方测试报告;提供整机应用报告和整机性能;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核心部件专业制造企业或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5 内窥镜核心部件/元器件研发

1.5.1 医用CMOS专用图像处理通用模块研发

       研究内容:该项目包括研发高速并行医用CMOS专用图像处理通用模块,重点设计与实现随机噪声滤波、光照不均匀校正、主光线入射角校正、宽动态图像融合、血管及轮廓增强、特殊光谱增强、全自动智能化辅助诊断等关键技术。

       考核指标:支持4-lane MIPI/LVDS图像输入,支持10/12bit RGB RAW图像处理;支持4K超清、1080p/720p高清、VGA/QVGA等图像规格,图像处理帧速率达到30fps,支持DVI、SDI等接口输出;解决专用图像处理主机板的国内设计制造、封装及测试工艺,实现国产化;提供所研发产品的可靠性设计和失效模型设计文件及相关第三方测试报告,提供三种以上型号整机应用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1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核心部件专业制造企业或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6医用机器人核心部件/元器件研发


1.6.1医用机器人核心部件/元器件研发

       研究内容:该项目包括术中协作型机械臂、医用光学定位跟踪系统、腔内手术执行臂、医用微创外科手术视觉系统、手术机器人力反馈主从操作控制器等四个关键核心部件国产化研发。

       考核指标:研发产品均应符合国内外医疗器械相关标准。

术中协作型机械臂:具有6个以上自由度,负载大于5Kg;末端力检测灵敏度优于1N;支持受外力扰动安全停机功能;支持被动示教。医用光学定位跟踪系统:跟踪范围0.6m-2m,跟踪位置精度误差≤0.2mm,跟踪指向精度误差≤1°;可同时跟踪的工具数不少于6个,跟踪数据刷新频率不低于100Hz。多自由度腔内手术执行臂:具有6个以上自由度,负载大于5N;手术臂于入腹点位置漂移不大于±1mm,器械末端重复定位误差不大于1.5mm,自转空间≥480°。高清双目内窥视觉系统:含光源的整体封装外径不大于10mm;每一目的视场角均不小于80°,绝对畸变均小于10%,分辨率均优于720 P;不少于两个末端弯转构节。手术机器人主从操作器:具有6个自由度,各轴转动范围均不小于120°,设备工作空间大于200mm×150mm×150mm;姿态分辨率不低于0.1度,位置分辨率不低于0.05mm;反馈力不小于5N,反馈力矩不小于150mNm。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非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整机制造商可参与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


2、前沿与共性技术创新


2.1新型医用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创新

2.1.1 新型人工智能算法及其临床医学信息系统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探索先进前沿原创性新型人工智能技术,开展介入/外科手术规划、神经退行性疾病早期诊断、分子病理影像诊断、超声成像诊断(不少于2项)的人工智能的原创性理论方法和机器学习算法的研究,并应用于临床医学信息系统。

       考核指标:人工智能算法必须获得专利,核心算法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实现基于医学影像的介入/外科手术规划、基于视频与运动信息的神经退行性疾病早期诊断辅助决策、基于组学数据和病理影像诊断、基于超声成像诊断的人工智能算法的重大突破。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2.2新型电刺激疾病调控前沿技术创新


2.2.1精神疾病和脏器功能电刺激调控方法及其植入式装置研发

       研究内容:探索先进前沿原创性精神疾病和脏器功能性疾病(非器质性疾病)植入式电刺激调控技术,实现精神疾病和脏器功能性疾病电刺激调控方法的重大突破,并应用于肠易激综合症、心脏神经官能症(不少于1项)、神经衰弱、抑郁症、自闭症、精神分裂症(不少于1项)等疑难杂症的疾病控制。

       考核指标:获得明确的刺激靶点(不少于2个)和申请相关专利;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动物实验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2.3医学软件系统性能测试共性技术研发


2.3.1 医学信息系统测试技术与数据库开发

       研究内容:开展医学影像信息系统、生理信号信息系统、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定量分析、智能处理、疾病诊断等软件性能、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等方法研究及其数据库建立,包含病理、磁共振、CT、DR、超声等影像模态。

       考核指标:医学图像、信号和电子病历的可视化、定量分析、智能处理、疾病诊断等信息系统软件的创新测试方法不少于30种,实现数据库开源共享,影像模态不少于6种,信号模态不少于4种,电子病历数据类型不少于4种,每种30000以上的测试样本,并在30家产品中得到应用,形成相关通用检定规程等行业标准。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2.4 新一代医学影像设备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4.1 新一代全数字PET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研究内容:制定新一代全数字PET的技术标准、研究相关检测平台、校正方法和测量方法。实现在全数字PET框架下从部件、子系统和整机系统的功能性能标准化测试和应用验证。研究异质结构、变结构系统的空间分辨率、灵敏度和计数率的测量方法和测量标准;研究数字PET的计数性能、系统灵敏度、等效灵敏度测量与计算方法;研究数字PET仪器性能与图像质量、定量性能的映射关系和影响因素,及应用适应行性的时间窗、能量窗、符合策略等参数组合优化方法;研究功能验证、数据验证标准化平台,对数字PET系统的数据链路和数据完整度、“软件符合”功能和效率、图像重建算法的效能进行评价。

       考核指标:完成1套全数字PET的技术标准,包括功能、性能要求和测试测量方法;完成1套性能测试平台,包含标准工装、假体、测试工具、测试软硬件和测试方法流程,能对平板、环状以及非对称的数字PET的全性能进行测量,可同时支持100个模块化探测器、100路全局时钟、100路数据采集通读的并行测试;形成1套功能测试验证平台,对PET系统功能进行测定和效能评价,对脉冲数据、单事件数据、符合事件数据、投影数据、校正数据进行完整性测试,对重建方法的兼容性、扩展性、运行效能、准确性、系统定量性能进行量化评价;申报/获得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申请受理不少于5项国际PCT专利。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2.5 生物学效应评估技术


2.5.1 生物学效应评估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数字诊疗装备的生物学效应评价难点问题,开展机械通气、辅助血液循环、力学治疗等装置相关生物学效应评估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建立新的生物学效应评价体系。

       考核指标:建立新型数字诊疗装备相关的生物学效应评估技术的理论和方法,研发相关的测试评估装置,并提交测试规范和应用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1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3、重大产品研发


3.1新型肿瘤物理治疗技术及装备研发


3.1.1新型高能低温等离子肿瘤治疗装置

       研发内容:研发在常温常压环境下同时具备高能量和低温度的新型等离子体肿瘤治疗系统,实现复合型等离子体发生器及治疗电极等核心部件国产化。

       考核指标:整机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全部核心部件研发,等离子体生成的方式为高能电子复合场下的介质阻挡放电,高压电极驱动电场的电压范围是1kV-3kV,频率为5kHz-15kHz,复合场生成的辅助电离电子能量不低于105eV。生成等离子体有效覆盖面积为1cm2-2cm2,最大作用距离不小于3cm,治疗区域温度升高不超过2℃。提供核心部件、主机的可靠性设计文件和第三方测试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3 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项。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3.1.2 高压超短脉冲电场肿瘤治疗装置研发


       研发内容:研发新一代超高压超短脉冲电场肿瘤治疗技术及装置,突破复合高压超短脉冲电源、电场消融动态治疗计划、术中疗效实时评估及脉冲参数跟踪调节、电极阵列的适形优化布置等关键技术。

       考核指标:整机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高压超短脉冲治疗系统治疗脉冲峰值:±(500-5000)V;子脉冲宽度:2-100μs;脉冲前沿:小于50ns;脉冲后沿:小于1μs;内部重复频率:最高125kHz;外部重复频率:0.1-10Hz;治疗系统输出脉冲极性、峰值和脉宽可根据临床需要优化组合设置。治疗系统测量脉冲峰值:20-80V;脉冲宽度:10-100μs,脉冲前沿:小于50ns;脉冲后沿:小于100ns。实现基于测量脉冲等参数的动态变化完成治疗计划的制定和术中疗效的实时评估,进而跟踪调节治疗脉冲参数。提供核心部件、主机的可靠性设计文件和第三方测试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3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项。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3.1.3 多模态肿瘤消融装置研发


       研究内容:研发多模态肿瘤消融治疗关键技术及其装备,通过局部热物理治疗,实现肿瘤细胞及其循环系统原位破碎,释放肿瘤特异性抗原,温热调控肿瘤抗原的有效递呈,重塑机体免疫环境,产生肿瘤特异性T细胞,激发系统性抗肿瘤免疫响应;实现复合热物理过程的一体化治疗探针、热剂量精准输送TPS、影像引导手术导航、术中全场实时温度显示、手术方案智能化校正、热场融合医学影像的新型疗效评估系统等核心部件国产化,实现肿瘤疾病治疗的重大突破。

       考核指标:整机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可同时实现单冷消融、单热消融、冷热交替消融、热物理免疫治疗等多模态治疗,温度控制精度在2℃以内,TPS具备热剂量精准计算功能;临床指标证实机体免疫环境重塑以及全身抗肿瘤免疫响应的激发,包括天然免疫、T细胞免疫,热休克蛋白HSP70以及相关细胞因子响应;整机产品中主要核心部件及控制软件系统实现国产化;提供核心部件、整机的可靠性设计和失效模型设计文件及相关第三方测试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3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项。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3.2数字诊疗装备前沿创新产品研发


3.2.1数字诊疗装备前沿创新产品研发

       研究内容:开展睡眠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耳鸣治疗仪、麻醉深度监测仪、血流动力学监测分析仪、无创颅脑监护仪等先进医疗电子设备,面向影像导航O型臂CT系统、非车载移动型高场专科MRI系统、立体内窥镜成像系统、新型全数字单光子断层成像系统、原创性非发射性物理治疗设备等大型医疗设备的研发。

       考核指标:研发的国内首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性能不低于国外同类产品水平;2020年底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30项。

       有关说明:整机制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鼓励地方、风险资本、金融资本等先期投入支持,拟采取后补助方式实施。


4、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4.1 互联网医疗区块链技术及其互联网就医平台解决方案

4.1.1 互联网医疗区块链技术及其互联网就医平台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研究新型可信任、可追溯区块链的网络通信协议,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医护互信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具有双向加密与授权机制和高性能机密和溯源算法,构建互联网医疗行为和过程可跟踪溯源的超级注册账本;构建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就医信息技术平台,建立新型互联网医学服务模式,形成互联网医疗医患互信机制,实现区块化的去中心的数据资源互联、互通、交易、共享。

       考核指标:建立面向医生集团执业医师、互联网就医患者的新型互联网医疗云服务模式,实现区块化管理、去中心互联互通、信任机制保障、患者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平台构建和示范应用;平台执业医师不少于5000人,网络就诊人数累计5万人/年。

       实施年限: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第三方服务研发型企业牵头,鼓励产学研医合作;牵头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相关临床医学带头人、不同地区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制造商、信息技术开发商共同参与研究。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自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5、国家医疗器械示范应用


5.1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示范应用体系构建和信息系统研发

5.1.1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示范应用体系构建和信息系统研发

       研究内容:开展构建全国范围内国产创新医疗器械国家示范应用体系的研究,重点解决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区域外协同联动能力不足问题,加强国产医疗器械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创新链、人才链等环节中数据采集、信息交互、协同创新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平台。

       考核指标:该项目实现10个以上国产医疗器械区域协同应用示范中心的互联互通,建设一个国家级国产医疗器械示范应用推广和应用评价数据中心和开放信息化平台,实现国产医疗器械产业相关科技项目的大数据收集、集成、分析、关联、检索和推送;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系统配置解决方案和服务模式数据库;形成1份应用示范报告,1份应用示范综合报告;具备国家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战略支撑能力。

       实施周期:2019~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5.2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


5.2.1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围绕不同区域的重大临床需求,突出解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结合区域常见多发病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以前期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为基础,重点加强临床应用广、智能化程度高、可推广性强的基于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基层医疗机构新配置解决方案、新技术临床解决方案(包括诊疗、筛查等)、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的规模化应用示范,促进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示范应用,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公平性、可及性,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开展5个示范点的基层医疗机构系统配置解决方案和服务模式示范,每个省区建设不少于5个典型示范点;每个示范点覆盖人群不少于10万人;每个项目至少完成2个新技术临床解决方案的跨省区示范(不少于2个省)和不少于1种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化应用示范;示范地区的国产设备市场占有率增加20个百分点以上;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覆盖面达到1000家(包括联动的省)。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由各省级科技厅(委)组织推荐,各限推荐1个项目,2017、2018年已经立项的省市(北京、四川、浙江、辽宁、江苏、重庆、河南、湖北、山东)不能推荐,优先支持已开展“十百千万工程”的省份。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由1家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牵头,会同本省的基层医疗机构(县、乡镇、村、社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组成示范网络;鼓励企业、评价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示范工程。地方财政投入和国拨经费投入比例不小于1:1,鼓励其他资金渠道投入,与本省/市示范工程的实施整合推进。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30家。鼓励项目牵头省与薄弱地区的省份联动实施,鼓励军民融合。申报单位需提交省/市认可的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单位上传的附件包括合作协议、自有资金证明和承诺书以及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有关说明


       1.本专项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课题之间内容不交叉、技术不重复,“前沿和共性技术创新”类项目的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其它每个项目的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2.项目申报单位上传的附件包括合作协议、自有资金证明和承诺书以及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3.对于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该方向只立1个项目,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下,可同时支持2个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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